1 . 范围
绿色建材认证-建筑用蓄能装置-TCECS10060-2019标准规定了建筑用蓄能装置绿色建材评价的术语和定义、 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绿色建材认证-建筑用蓄能装置-TCECS10060-2019标准适用于蓄热型电加热装置、 相变蓄冷蓄热装置和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的绿色建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
GB/T 1236-2000 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7725 房间空气调节器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JG/T 236 电采暖散热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 具有“节能、 减排、 安全、 便利和可循环” 特征的建材产品。
3. 2
蓄热型电加热装置 heat storage type electric heating device
以电为加热热源, 通过直接或间接加热蓄热体的方式蓄热, 并以热能作为输出形式, 作为建筑集中供热热源或户式供热热源的装置。
3. 3
相变蓄冷蓄热装置 phase change thermal storage device for cooling and heating以相变材料作为蓄热、 蓄冷介质, 传热介质为水、 空气或者其他已知比热的流体, 无内置冷、 热源的蓄热蓄冷装置。
3. 4
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 thermal storage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将电能转化为热能通过蓄热介质进行储存, 在需要时将所储存的热量对建筑物供热的电采暖散热器, 一般分室设置, 对设置房间直接供暖。
3. 5
蓄热量 charge acceptance
放热阶段通过建筑用蓄能装置热量输出端所放出的热量, 等同于放热量。
3. 6
热效率 thermal effectiveness
同一测试周期内建筑用蓄能装置放热量与总输入能量的比值。
3. 7
环境产品声明 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
提供基于预设参数的量化环境数据的环境声明, 必要时包括附加环境信息。
3. 8
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用以量化过程、 过程系统或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的参数, 以表现它们对气候变化的贡献。
4 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生产企业应符合适用的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及环评批复的规定, 并取得地方政府的排污许可证,且近 3 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1.2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贮存、 处置应符合 GB 18599 的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 GB18597 的相关规定, 后续应交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4.1.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应满足 GBZ 2.1 和 GBZ 2.2 要求。
4.1.4 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适用的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 且近 3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4.1.5 生产企业应按照 GB/T 19001、 GB/T 24001 和 GB/T 28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6 生产企业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 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 装备及相关物质。
4.1.7 建筑用蓄能装置的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 行业标准要求, 其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有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
4.1.8 建筑用蓄能装置应具备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其基本性能应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 行业标准要求。 与建筑一体化施工的建筑用蓄能装置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
4.1.9 建筑用蓄能装置所采用的材料应安全可靠, 无毒性, 在全寿命周期内不会产生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4.1.10 建筑用蓄能装置应采用性能稳定的蓄能材料。 生产企业应提供使用的蓄能材料的检测报告, 并对其安全性进行声明。
4.1.11 生产企业还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申请企业其他规定(图:)
4. 2 评价指标要求
建筑用蓄能装置评价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 能源属性指标、 环境属性指标和品质属性指标。 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2, 相变蓄冷蓄热装置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3, 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4。
表 2 蓄热型电加热装置评价指标要求(图:)
表 3 相变蓄冷蓄热装置评价指标要求(图:)
表 4 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评价指标要求(图:)
5 评价方法
5.1生产企业应按4.1和4.2的规定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EPD和碳足迹报告、 应用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采用符合性评价, 生产企业满足4.1和4.2对某一评价等级的全部要求时, 判定评价结果符合该等级规定。